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安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(试行)》和《实 施细则》的规定和要求,经理事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开展“第一届安 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推荐(申报)工作要求 按照《安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(试行)》和《实 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各推荐(申报)单位做好推荐(申报)材料的审 核把关工作。
二、 推荐(申报)项目条件 凡符合《安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(试行)》第 三条规定,且在 2019 年 1 月 1 日~ 2021 年 9 月 15 日期间经过科技 评价(鉴定),具备科技主管部门或安徽省航海学会和相近专业学会、 协会、单位等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证明(评价意见、验收意见)的交通运输(航海、水运、海事类)科技成果。
三、 推荐(申报)及评选程序
(一) 各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、本单位的科技进 步奖推荐(申报)工作;具有法人资格并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业、 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均可申报。
(二) 安徽省航海学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安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 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,对推荐(申报)的交通运输类科技成果进行评审。
(三) 评审结果履行相关程序后,与省公路学会评奖项目一并作 为省交通科技进步奖予以批准、确定。
(四) 优秀的获奖项目,省学会将向中国航海学会推荐,并参评。
四、 报送材料要求
(一) 材料内容
1、“安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”申报书(见附件三)一份, 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(如研制报告、试验报告、评价证书等)。材料 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
2、“安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”申报简表(见附件五)一 式五份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
(二) 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 推荐(申报)书主要完成人、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, 并在书面材料中确认签字或盖章。
(三) 其他 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、完成人员等有争议的,在争议未解 决之前不得推荐(申报)科学技术奖。
五、材料报送时间 推荐(申报)材料请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前报送省航海学会办公 室,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材料报送方式
报送地址: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 16 号交勘院八楼
电子邮箱:ahshhxh@163.com
联系人:朱水英 0551-64293920 18110900887
蔡 蓉 0551-64293112 18655110092
附件: 一、安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(试行)
二、安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
三、安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推荐(申报)书
四、《安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推荐(申报)书》填写说明
五、安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(技术开发项目)评价简表
六、安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基本信息表
安徽省航海学会
2021 年 7 月 15 日
附件2 安徽省航海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.docx